行業資訊
2025年申報專項債券項目核心要求
一、合規性要求
投向領域合規
項目需符合國家及地方專項債券支持領域,禁止類項目包括:完全無收益項目、樓堂館所、形象工程(如巨型雕塑)、商業地產(主題公園、仿古商業街)、一般競爭性產業等。文旅項目需聚焦國家文化公園、重點景區基建、博物館建設等方向,禁止包裝仿古商業街、宗教商業化項目等。
項目前期手續完備
需完成立項審批(取得項目代碼)、用地預審、環評、規劃許可等手續,并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。
收益覆蓋要求
項目收益需覆蓋融資本息1.3倍以上,收益測算需基于實際運營數據(如無實景數據,收入增長率不超過5%),嚴禁虛增收入或依賴財政補貼。
二、申報材料要求
核心文件
“一案兩書”:《實施方案》(含資金平衡路徑)、《財務評價報告》(收益覆蓋倍數≥1.3)、《法律意見書》(規避法律風險)。輔助材料:立項批復、用地手續、環評文件、收入測算說明(附支撐數據)、資金籌措方案等。
負面清單規避
需逐條對照《禁止類項目清單》,確保建設內容可量化(如停車場車位數量、設備清單),避免涉及文旅地產、過度亮化等。
三、流程與時限要求
申報時間節點
非試點地區:每年10月底前提交下年度計劃,次年分季度補充申報;試點地區(如北京、廣東)可自主審核發行。在建項目:可走“綠色通道”,免重復審核,加速資金接續。
審核流程
省級初審:重點核查領域合規性、收益真實性、手續完備性(如用地證是否齊全)。部委復核:非試點地區由國家發改委查合規性、財政部評收益風險;試點地區僅需備案。
四、資本金與融資創新
資本金比例提升
專項債作資本金比例上限提高至30%,覆蓋領域擴展至22類(新增衛生健康、養老托育、傳統設施智能化改造等)。
收益模式創新
鼓勵數據資產賦能(如智慧交通授權數據使用)、碳匯交易等衍生收益,增強項目收益能力。
五、監管與風險防控
存續期管理
設立專戶封閉管理資金,按工程進度撥付;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,試點地區需預留風險資金池。定期披露資金使用、項目收益及還本付息情況,接受社會監督。
責任追究
嚴禁同一項目重復申報、分段申報,嚴禁虛增收入或包裝不實項目,違者將扣減后續額度并通報典型案例。
總結
2025年專項債申報需緊扣“合規性、收益性、創新性”三大原則,重點關注負面清單管理、資本金擴容及收益模型優化,同時強化前期策劃與全流程監管。文旅項目可嵌套國家戰略(如鄉村振興+智慧旅游)提升優先級,但需嚴格規避商業化傾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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